离退休工作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规章制度 | 政策法规 | 文体活动 | 部门信箱 | 办事指南

你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测试栏目 >> 正文

离退休职工活动费、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ltx   2016-11-24 09:24:57   来源:301     点击:

为了贯彻离退休干部政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管理好、使用好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和活动经费,并结合我校离退休人员经费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使用原则

该项经费是学校为贯彻落实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老龄工作方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人员类别划拨的。该项经费专款专用,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掌握,根据人员类别分小组管理,严格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审核报销。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小组(支部)订阅报刊、杂志;

2.小组外出参观考察,三八节、春游、秋游等活动;

3.慰问组内生病住院的职工,经费开支标准为:500元/次,一年原则慰问住院职工不超过2次;

4.慰问去世职工家属,经费开支标准为:1000元/人;

5.老年大学等的学费开支,经费开支标准为:2次/人;

6.春节等节假日慰问困难、高龄和重病的职工;

7.离退休职工运动会、重阳节庆祝活动等开支;

三、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经费按不同人员类别分小组进行管理,由所在组的工作人员记录支出明细帐;

2.各小组活动订餐由工作人员协同小组长联系,工作人员报销时各小组组长需签字认可;

3.经费报销审核流程为:各小组工作人员(经手人)填单并记帐,支部书记兼小组长(离退休人员)签字确认,办公室主任审查并记帐,处长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或主管财务的校领导签字(5万元以上),计财处审核报帐;

4、每年的经费支出情况汇总后,由离退休工作处书面向各小组公布,并由小组长向组内全体离退休职工公布。

                              

上一篇:中办发[2016]3号及川委办[2016]22号文件学习辅导提纲
下一篇:离退休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活动

版权所有 西南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