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医科大学退休职工舞蹈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本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纪律,热爱舞蹈,诚于奉献乐于服务思想素质和积极向上,倡导团结奋斗的精神。
(二)不得从事与本队宗旨无关的活动。
(三)不得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内容,不得组织不健康的活动。
(四)凡申请入本队人员年龄在61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参加任何舞蹈协会和团队、承认本章程,对舞蹈有兴趣,对舞蹈队有热情者可申请舞蹈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加入,成为本队成员,入会需填写西南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舞蹈队登记表及个人安全事故责任书。
(五)本章程自西南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舞蹈队成立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宗 旨
本着以增强教职工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为宗旨,通过舞蹈使大家真正做到以舞健身,以舞会友,通过各种形式的舞蹈训练、表演等活动,努力提高会员舞蹈技术水平,丰富校园的文娱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章 机构设置
舞蹈顾问(1名):关心、指导本队日常训练、舞蹈编排、重要活动及公益演出等。
队 长(1名):协助队长及舞蹈顾问统筹安排本队的日常训练、舞蹈排练、重要活动及日常工作。
副队长(2名):
副队长(1)协助队长做好本队日常训练、舞蹈排练和重要活动。
副队长(2)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纪律、考勤及后勤工作。
财务人员(1名):负责本队财务工作。
第四章 队员管理
(一)自觉遵守本章程,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二)树立团队精神,会员之间建立团结、有爱、互助的良好关系。
(三)维护本队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美好形象和声誉。
(四)积极、热情、高效地参加本队活动。
(五)认真对待舞蹈训练及每次演出活动。
(六)凡如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退出本队。此后不可再准许入本队。
(七)本队队员不得参加其它社会任何舞蹈协会、团队训练及演出,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处理(凡参加两个以上舞蹈团队者,如未退出者,均不参加本队任何舞蹈排练及演出任务。
西南医科大学退休职工舞蹈队
2019年4月2日